4月8日下午,省高院召开全省法院司法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推进会,对全省法院司法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游劝荣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
开展司法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的重要举措,是人民法院坚持“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实践,是强化看齐意识、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司法理念的行动自觉。全省各级法院要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充分了解集中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认识到人民法院工作与人民群众联系最密切,人民群众对法官的作风形象要求很高,期望很大。法官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直接影响群众对法院和法官的整体评价,直接影响对社会公平正义和法律权威的认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队伍建设明确提出“五个过硬”的要求,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就是“作风过硬”,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法院队伍,必须把司法作风建设作为法院队伍建设的关键环节来抓。
会议强调
全省各级法院要清醒认识当前法院司法作风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要把在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和正在进行的拉练检查活动中暴露出来的问题融入此次司法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中来。坚持问题导向,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充分认识问题的严重性、顽固性和长期性,加强制度建设,久久为功,打好持久战。
会议要求
全省各级法院要以坐不住、等不起、慢不得的紧迫感,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韧劲,以刀刃向内、自我革命的勇气,全力以赴开展司法作风突出问题整治。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系列重要论述。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强化法治意识,筑牢依法办事底线,增强依法办事的思想行动自觉。二是弘扬斗争精神,强化担当意识,提升服务水平。要坚持首问负责制,树立强烈的责任意识和舍我其谁的担当精神。要把上级法院服务下级法院、综合部门服务审判业务部门,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意识和水平作为衡量司法作风建设是否到位的标尺。三是真抓实干,务求实效,致力于解决实际问题、具体问题和个别问题。要认真对照督查反馈和自查发现的问题进行系统性、普遍性的认真梳理、找准共性问题,把“点”上的问题整改,上升为“面”上的制度机制建设,坚持对症下药,精准施策,从具体的“小问题”入手,解决同司法为民宗旨、服务群众理念格格不入的“大问题”。四是坚持一案双查,把案件查办作为加强司法作风建设的重要抓手。全省各级法院要以此次集中整治为契机,查处一批司法作风不正的典型案件,开展司法作风警示教育,从身边真实案例中吸取深刻教训,形成震慑,切实增强司法作风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要坚持严字当头、一严到底,对踩“红线”、闯“雷区”的行为零容忍,以铁的纪律打造湖北法院铁军。五是要强化统筹协调,做好结合文章。把加强司法作风建设与司法体制改革、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结合起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建立健全具体管用、切实可行的精细化制度,用制度机制把作风整治中好经验好做法固化下来,实现“当下治”和“长久立”的有机统一。六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司法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责任。全省各级法院党组要高度重视司法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必须负总责、担首责,把集中整治作为“一把手”工程认真谋划,高位推进。班子其他成员和部门负责人要强化落实“一岗双责”的担当意识。要坚持实事求是,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集中整治中发现的制度落实不力、管理不严等问题,对负有责任的领导干部严肃追责问责,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会上,鄂州中院、恩施中院,洪山区、大冶市、京山市法院院长、仙桃法院龙华山人民法庭庭长和省高院立案庭负责人就加强庭审作风建设、优化诉讼服务建设、提升裁判文书制作上网质效等方面典型经验分别做交流发言。
省高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覃文萍主持会议,省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田昌兵总结全省法院前期司法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情况。
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省高院领导、厅级干部和机关全体干警在主会场参会。全省各中、基层法院全体干警在分会场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