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8日上午,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分别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李某某、武某某受贿罪案件,并均当庭宣判。面对日益严峻的疫情形势,两案均通过“云庭审”方式进行远程视频开庭。为践行“为群众办实事”,深入推进审判公开,城北区人民法院主动邀请城北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并接受监督。区司法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等环境保护、行政司法执法单位亦派员旁听庭审,案件同时通过中国庭审直播网全程直播,通过“以案释法”做好法治宣传。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李某某、武某某分别担任西宁市城北区生态环境局监察大队中队长、环境监察大队监察科科长等相关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行政处罚、执法检查等方面提供帮助并为之谋取利益,分别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22.56万元、11.9万元。根据二被告人各自的犯罪事实、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认罪态度及悔罪表现,经合议庭评议,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武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同时对二被告人受贿违法所得均予以没收。
近年来,城北区人民法院充分发挥职务犯罪案件庭审教育工作,把职务犯罪庭审建设成为反腐倡廉教育的重要课堂,推动庭审警示教育活动常态化,用鲜活的反面教材,敲响警示钟。“一场纵赌百家贫,后车应鉴前车覆”,通过“面对面”“零距离”旁听庭审,在场的一位旁听人员表示,“庭审现场的冲击力、震撼力和教育力很直观,特别是这种身边人身边事的例子,给人的警醒十分深刻,为我们再次敲响了警钟,我们将以案为鉴,始终保持清醒头脑,严格要求自己,严守纪律红线和廉洁底线,做到阳光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
此次公开庭审以推进“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为背景,充分发挥“身边案”教育“身边人”的警示作用,让广大干部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进行精神洗礼,常怀律己之心,达到以案释法、以审促廉的效果。城北区人民法院将进一步切实解决好群众身边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深入推进司法公开工作,主动接受人大、政协、人民群众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做到审判流程人民群众看得见、审判结果人民群众信得过,通过切实发挥刑事审判职能,维护好北区稳定的政治大局、社会环境和发展大局。
上一篇:法官尽责暖民心当事人送锦旗表谢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