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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关于维护国家安全,你了解多少?

发布时间:2022-04-16 来源: 新疆法院网 作者:佚名

  今年4月15日是第七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今年的活动主题是“树牢总体国家安全观,感悟新时代国家安全成就,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

  今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的一大重点,是大力宣传宪法规定的关于公民维护祖国安全、荣誉和利益的基本义务。

  那么,关于国家安全,宪法中是怎么规定的?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又该注意什么?小编带您一起来看看↓↓↓

  ▶▶国家安全包括哪些方面?

  

  ▶▶关于国家安全,宪法有哪些规定?公民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要履行哪些义务?

  第二十八条国家维护社会秩序,镇压叛国和其他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活动,制裁危害社会治安、破坏社会主义经济和其他犯罪的活动,惩办和改造犯罪分子。

  第二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属于人民。它的任务是巩固国防,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参加国家建设事业,努力为人民服务。

  国家加强武装力量的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的建设,增强国防力量。

  第五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第五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

  第五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第五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第五十五条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

  ▶▶维护国家安全我们应该怎么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七十七条公民和组织应当履行下列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

  (二)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

  (三)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

  (四)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

  (五)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六)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不得向危害国家安全的个人或者组织提供任何资助或者协助。

  第七十八条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应当对本单位的人员进行维护国家安全的教育,动员、组织本单位的人员防范、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第七十九条企业事业组织根据国家安全工作的要求,应当配合有关部门采取相关安全措施。

  ▶▶日常生活中,哪些行为应该注意?

  

  制图:梁楠

  维护国家安全,没有“局外人”,我们每个人都要履行自身义务,维护国家安全!

  


原文链接:http://xj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4/id/663516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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