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侨网4月11日电,中国驻孟加拉国大使馆于4月10日更新有新冠感染史人员回国政策,全文如下:
按有关规定,有感染史人员指曾确诊新冠肺炎,或虽未曾确诊但核酸检测、IgM、IgG抗体任一检测结果曾为阳性的人员(因接种新冠疫苗导致的IgM、IgG抗体阳性除外)。
一、有感染史人员需如实申报病史及检测情况,提交孟加拉国当地正规医疗机构出具的肺部CT显示正常的报告(孕妇婴幼儿可不提供)和两份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作为康复证明材料(核酸检测采样时间至少间隔24小时;检测阳性时,当事人须至少7天后才能进行两次核酸检测和一次肺部CT检测复检;两次核酸检测的时限须在向使馆提交审核报告前3天内,肺部CT报告时间应尽可能与其中一次核酸检测相近),将报告原件扫描或拍照发至使馆邮箱hsjc_bgd@163.com 进行审核。邮件标题为“姓名 电话 康复证明材料”。
二、经使馆审核通过后,继续进行为期3个月自我健康监测正常后方可进入闭环管理回国。
三、申请健康码时须上传使馆回复审核通过的邮件截图。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将根据国内疫情防控要求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