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法官,感谢您解决了困扰我多年的心病,如今我终于能够睡上好觉了,今天特意带上一面锦旗,来表达我的心意。”4月18日上午,申请执行人张某将一面鲜艳的锦旗和真切的谢意送到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宁振开法官及其团队手中。
据了解,1997年元月起,被告杜某、宋某夫妇便陆续向原告张某、岳某夫妇借款,并签订借款协议,约定借款利息和付息方式,后因两被告未能按时履行还款义务,原告张某、岳某诉至法院。自2012年起,双方当事人就针对这几笔借款案件产生了多次诉讼,也进入过执行程序,但由于重审而终止。经红旗区人民法院与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2021年8月9日,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杜某、宋某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偿还张某、岳某借款94500元及利息。
因两被告未能按时履行法律义务,2021年9月6日,原告张某、岳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收案后,执行法官宁振开首先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两被执行人名下财产进行查询,同时认真研判卷宗,并向前几任承办法官了解当时的案件情况。经过调查,被执行人夫妇名下无房产和存款,虽然按月扣划了被执行人宋某的退休金,但除去保留的最低生活保障之外,剩余的资金较少,相较全部执行标的来说可谓是杯水车薪,再加上两被执行人常年随儿子居住在北京,给执行工作带来了很大障碍。
而另一方面,申请执行人岳某半身不遂行动不能自理,给本就不富裕的家庭带来了沉重的压力,另一申请执行人张某既要照顾丈夫,又要维持生活,精神压力也很大,有时连觉也睡不好。
为了尽快推进案件进展,兑现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面对案件执行过程中的种种障碍,执行法官宁振开没有气馁:“既然网络查控没有财产信息,那么就启动传统查控,一家一家银行调查,说不定就能有所收获!”于是,宁法官在团队内部再次分工,分派两名干警像织“渔网”一样,辗转辖区内数十家银行机构展开调查。
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多方奔走,执行法官终于成功查到两被执行人名下的部分存款,立即进行了扣划。同时还顺利查封了被执行人杜某名下的一辆汽车。正在苦恼如何控制车辆时,被执行人杜某主动联系了宁法官,称该车辆虽然写在自己名下,但实际上是自己的外甥女购买的,不是自己的财产,要求法院解封车辆。了解情况后,法院告知其可申请执行异议,最终执行结果将依照法院判决来定。并借此机会告知杜某法院可对被执行人采取的种种限制措施,劝导其尽快履行法律义务。
另一方面,得知因为父母的债务问题导致车辆被法院查封,被执行人杜某、宋某的儿子主动联系了执行干警表示愿意代为履行债务,并主动将拖欠的款项全部汇至法院账户。随后,申请执行人张某来到法院领取了全部执行款,案件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