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在人民法院诉讼案件中占比最大,涉及经济社会发展方方面面,妥善化解民事纠纷事关经济行稳致远,事关社会安定和谐,事关人民美好生活。为进一步发挥好人民法院在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等方面的职能作用,维护全县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2021年6月,民和县人民法院依靠县委县政府、县人大政协、县委政法委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挂牌成立了诉前调解中心。自调解中心成立以来,共受理婚姻家庭、民间借贷、劳务合同等纠纷案件1139件,调解(撤诉)517件,调撤率45.4%,平均每天成功调解案件2起,架起了人民调解与诉讼工作有效衔接的桥梁。
调解中心配备1名法官、1名法官助理、2名书记员,聘任了2名调解经验丰富的人民调解员,县司法局又选派了2名资深司法调解员进驻调解中心,共同开展诉前调解工作,探索建立了“法官+司法调解员+人民调解员”的联合调解新模式。诉讼当事人来法院立案时,立案人员通过仔细审查案件,判断案件的性质、复杂程度以及是否有调解的可能,对法律关系基本清楚、事实争议不大、法律责任比较明确的一审民商事案件,主动宣传诉前调解工作的特点、优势,告知当事人进入诉讼程序后的利弊,建议当事人首先选择诉前调解,并征求、询问当事人
是否愿意进行诉前调解,如果当事人愿意,则暂缓立案并将案件转至立案庭内设立的调解中心,由调解中心的法官协助人民调解员或司法调解员联系双方当事人共同进行调解。诉前调解相比诉讼调解更快捷、简易,一旦调解破裂,由调解中心立即将案件转入诉讼程序,当事人无需另行申请。
调解中心坚持从速、从快妥善化解矛盾纠纷的原则,受理当天立即采取“面对面”“背对背”等方式开展调解,调解成功后快速制作调解书当场送达给双方当事人,案件平均办理时间为1天,有效减轻了群众诉累,快速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和点赞。调解中心的设立,加快了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和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方便了群众诉讼,减少了当事人诉累,节约了司法成本,提高了工作效率,是深入推进我县社会治理现代化和我院“两个一站式”建设的生动实践。
下一步,民和县人民法院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加强调解中心建设,选优配强调解团队力量,不断夯实硬件设施基础,健全奖励表彰机制,不断创新改革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多元解纷机制,持续加强诉调对接工作,推动调解中心建设及诉调对接工作逐步完善,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和新要求新期待,努力在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方面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