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人大常委会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常委会党组和机关党组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会上,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听取了机关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审议通过了常委会党组2022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各委员会分党组书记、机关党组成员和副秘书长、机关有关处室、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驻省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赵丽霞对机关2021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进行了总结点评,并结合机关实际,对做好2022年度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4点建议:第一,全面深刻领会中央、省纪委全会精神,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行动要更加自觉。要准确把握全面从严治党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新部署新要求,紧紧围绕省委工作安排,谋深谋实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目标任务、方法措施,牢牢把握“四个机关”定位要求,深刻感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以更加自觉的行动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第二,准确把握职能职责定位,推进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的举措要更加有力。要聚焦“两个维护”推动政治监督走深走实,抓住“关键少数”强化监督,做实做细日常监督,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持续抓好巡视整改任务落实。第三,狠抓纪律作风建设,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的勇气要更加坚决。要持续加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推动作风建设常态长效。第四,贯通落实“两个责任”,工作协同配合要更加紧密。机关党组要认真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纪检监察组要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强化督促协助。机关党组、纪检监察组要进一步强化沟通会商,同向发力,推动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贯通融合、一体落实,为省人大机关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近年来,驻省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在督促机关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同时,多次与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共同研究机关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以更加有力的监督保障省人大机关工作高质量发展。(驻省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