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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高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共青团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

发布时间:2022-05-21 来源: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5月19日,辽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郑青主持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郑青强调,全省法院青年干警要主动担当作为,强化“主人翁”意识,把个人“小我”融入辽宁法院“大我”中来,用智慧和汗水为辽宁法院高质量发展贡献青春力量。

  

  

  

  

  

  会议指出,要迅速掀起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热潮,深入体悟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的殷切期待、关心关爱和重要要求,教育引导广大青年干警从内心深处厚植对党的信赖、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心、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

  会议强调,全省法院要把实施“青年干部成长工程”作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实际举措,项目化推动落实省法院出台的《关于推进青年干部成长工程,大力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实施意见》,积极释放省法院党组关心青年、爱护青年、大力培养使用年轻干部的强烈信号。全省法院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有“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胸怀,以对事业、对未来负责的态度,拿出更多精力抓紧抓好青年工作,切实抓出成效。领导干部要做青年人的朋友,加强日常培养,做好谈心谈话和思想引导,关心关爱青年干警的工作、学习和生活,解决青年成长道路上的问题和困难,为青年干警成长成才创造有利条件和良好环境。要引领广大青年干警立足本职岗位、积极建功立业,在工作中充满获得感。

  会议要求,全省法院青年干警要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殷殷嘱托,自觉肩负起时代重任,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要争做“五个模范”,成长为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要常怀“本领恐慌”的忧患意识,加强党的创新理论学习和专业学习,强化实践锻炼,干中学、学中干。要站稳人民立场,厚植为民情怀,把人民群众的每一件小事当作大事尽心尽力办好。

  会上,辽宁高院领导班子成员及有关部门负责人作交流发言。辽宁高院部门负责人以上领导干部参加学习。

  

  


原文链接:http://ln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5/id/669534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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