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北京5月20日讯 记者蒲晓磊 近日,中国关工委、中央政法委、司法部、共青团中央、中国法学会印发决定,表彰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第四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2019-2021年)启动以来,在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和领导下,各地各部门全面推进和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创新和完善未成年人法治保障体系,大力推进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开展,有效提升了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覆盖面,青少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不断增强,涌现出一大批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树立典型、学习先进,扩大普法教育活动影响力,更好推动青少年普法教育宣传工作,经批准,中国关工委、中央政法委、司法部、共青团中央、中国法学会决定,授予392个单位“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集体”称号,授予591名同志“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工作者”称号,授予757名同志“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优秀辅导员”称号。
决定指出,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更好地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在青少年普法工作中再创佳绩。各地各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继续扎实开展好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努力营造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法治环境,在全面依法治国新征程中实现新进展,取得新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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