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个“六一”国际儿童节如期而至。
儿童,是祖国的花朵,民族的未来。作为承载着中华民族希望的群体,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离不开法治保护。
日前,湖北各级法院展开一系列活动:送法进校园、发出家庭保护令、开展庭审观摩、结对帮扶关爱留守儿童等,通过多种方式浇筑法治思想、厚植守法意识,让未成年人感受司法的庄严和温度,以致力于对未成年人的普法宣传,致力于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
襄阳:法治教育进校园
5月27日,襄阳市襄城区法院组织干警来到襄城区欧庙镇杨威中学开展“护航成长 与法同行”普法宣传活动,助力预防青少年犯罪,推进平安校园建设。
当日,襄城区法院刑庭干警为同学们带来一堂精彩的法治课,结合央视新闻的调研数据及真实案例展开讲述,从校园暴力内涵、表现形式、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等方面向学生们进行宣讲,并对如何有效防范和应对校园暴力的发生进行了讲解。通过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预防和减少校园欺凌等违法犯罪案件发生,增强了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以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荆州:聘任心理咨询师
荆州洪湖市人民法院举行心理咨询师聘任仪式,邀请具有二级心理咨询师和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心理医生入驻心理咨询室。洪湖法院副院长杨清平向获聘的洪湖市精神卫生中心的副主任医师李纯颁发了聘书,双方就如何将心理咨询机制运用到未成年人审判执行工作中进行了深入地沟通和交流,李纯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提出了意见建议。
据介绍,该院下一步将创新工作方式,坚持多方联动,积极探索适应新时代新要求、符合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特点规律的审判新机制,让司法关爱陪伴未成年人茁壮成长。
十堰:发出家庭教育令
5月30日,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法院向未成年人监护人发出家庭教育令。去年10月,郑某某组织6人(包括3名未成年人)同马某、董某等在六堰广场聚众斗殴,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今年5月26日,张湾区人民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并向郑某某的监护人郑某军送达家庭教育令,意在责令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实施家庭教育,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智力发育状况,对监护人怠于履行监护职责的行为依法予以纠正。
据了解,针对涉未成年人案件,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法院组建了专门的刑事、民事和行政三审合一的未成年人审判合议庭,实行律师全覆盖、不公开庭审、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对未成年被告人着重庭前、庭中、庭后开展挽救性教育宣传、感化、帮教,对未成年法定监护人则以发出《家庭教育令》的形式督促其依法履行监护义务,筑牢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法律防线。
咸宁:零距离观摩庭审
近日,咸宁市通城县法院邀请南门小学的40余名学生来到庭审现场,观摩一起运输毒品案的审判。
此次庭审采取远程视频开庭的方式进行。随着一声法槌的敲落,庭审正式开始,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被告人陈述,整个庭审过程紧张有序,在场学生们随着案件的审理,直观地感受了庭审程序,深切认识到毒品的危害性。
同学们感慨,“我们要做到远离毒品,珍爱生命,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好少年。”
武汉:关爱留守困境儿童
武汉市蔡甸区法院联合蔡甸街妇联组织开展“情暖六一、与爱‘童’行”关爱留守、困难儿童活动,结对帮扶蔡甸街14名困境儿童,并认领侏儒山街老官、百宝、余门三村13名留守困境儿童。
此前,该院干警为留守和困境儿童捐款5477元,该院妇联“爱心妈妈”和院团委干警将购置的书包、文具和慰问金送到孩子们手中,助力留守困境儿童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