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加入法治调研网!

人员查询 车辆查询 调研选题 地方中心 介绍信查询

法治调研网

网站首页

时政快讯
法治聚焦
政法资讯
法治建设
法治服务
当前所在:首页 > 法律援助 > 龙港通报3起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典型案例

龙港通报3起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2-06-07 来源: 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为进一步深化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及其背后“四风”问题专项治理,强化警示教育,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切实增强纪法意识和安全意识,持续释放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龙港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典型案例。

  1、龙港市龙江第二社区联合党委副书记吴时春酒驾问题。2020年9月16日,吴时春酒后驾驶小型汽车行驶至龙金大道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现场呼气酒精检测结果为48mg/100ml,属酒后驾驶机动车。2020年9月,吴时春被处罚款15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鉴于其存在其他从重的情节,2022年3月24日,吴时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龙港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工会副主席、中学高级教师徐登晓酒驾问题。2019年8月,徐登晓饮酒后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龙港西城路109号前路段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现场呼气酒精检测结果为40mg/100ml,属酒后驾驶机动车。2019年8月,徐登晓被处罚款15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另查,在全市开展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及其背后“四风”问题专项治理过程中,徐登晓违反组织纪律,未如实向组织自查上报因酒驾受到公安机关行政处罚的问题,应予以严肃处理。2022年3月24日,徐登晓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温州威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党支部党员杨平伟酒驾问题。2019年10月19日,杨平伟酒后驾驶小型汽车行驶至龙港市西城路111号路段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构成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现场呼气酒精检测结果为40mg/100ml,属酒后驾驶机动车。2019年12月,杨平伟被处罚款165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两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2022年3月18日,杨平伟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龙港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quanweifabu/baoguangtai/wenzhou/202205/t20220519_6123118.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法制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广告服务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法治调研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时代农业技术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法治调研网 fzdy.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