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要聚焦主业主责,通过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业务学习、沟通联系、完善机制等方式,精准高效开展派驻监督……”在工作汇报会上,大理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向派驻机构干部提出要求。
为加强对派驻机构的规范管理和科学考核,发挥好监督“探头”作用,近日,大理市纪委监委印发《大理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履行监督职责办法》,进一步促进派驻机构树牢责任意识,强化对驻在部门的监督。
该办法对派驻机构监督的重点内容进行明确,要求对驻在部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维护六大纪律,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情况进行监督;对驻在部门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进行监督,督促驻在部门制定完善执行领导班子议事、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对驻在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监督;对驻在部门党务、政务公开情况进行监督;对驻在部门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对驻在部门规范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监督;对驻在部门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
近年来,大理市纪委监委通过举办业务培训班、到上级部门跟班学习或跟案轮训等多种方式,不断加强对派驻机构的管理,切实提升派驻监督工作水平。同时,按照“室组地”联动机制要求,督促各派驻机构聚焦主业,立足实际,全面履行好监督第一职责。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推进‘两个革命’开展‘学做’活动,重点解决派驻机构监督成效不明显的问题,做到聚焦驻在部门的重点工作和中心任务,突出监督重点和关键环节,提升派驻监督质效。”大理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何乐琴 李洁 || 责任编辑 王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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