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仁法院执行局始终秉承“善意执行、文明执法”理念,将执行力度与温度相结合,情柔并济。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快速执结一起建设工程承包纠纷类案件,执行标的180余万元,切实维护了胜诉人的合法权益,赢得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该案中被执行人马某、王某、同仁某公司与申请人许某本为亲密好友,朋友间签订了生产承包协议,该协议约定:每月被执行人结算承包石料款的80%,剩余部分由被执行人年底一次性履行。待年底结算后,尚有余款180余万元未结清,申请人多次催促履行协议,被执行人不但不考虑朋友情谊,反而恶语向加,申请人无奈诉至人民法院。案件经一审、二审后进入执行阶段,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控查询发现一被执行人王某名下在省外有一处不动产与凯迪拉克豪车一辆,执行员在执行法官发号实施权指令后,立即采取措施,将名下房产进行了查封,并准备通过交警部门实际稽控车辆。
执行强制有力度,执行过程需温度,在采取强制措施后,被执行人王某主动联系执行法官,表明自己确有还款义务,但因疫情导致现在难以一次性还清所有案款,并表示自己手里有大型工程车可以用于抵消一半债务。执行干警了解情况后,主动与局领导作了具体汇报。局领导亲自到达现场,对工程车进行调查,并与申请人取得了联系,申请人在得知被执行人的情况后,也感受到“昔日旧友”确有履行诚意,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966400元,同时,本着互谅互让原则,最终同意剩余案款以物抵债请求,与其达成协议。该案成功执结,双方当事人均为执行干警的责任与速度表示感谢。
法官后语:法院执行工作具有强制性、权威性,莫让金钱遮蔽挚友间淳厚的友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