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安部《关于组织开展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公传发〔2021〕308号)相关要求,现对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推荐对象进行公示(名单附后)。如有不同意见,请于3月28日前,以电话、传真形式向公安厅法制总队反映。
联系人:鲁瑞杰
联系电话:0471-6513115、18548164685
传真:0471—6501882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
2022年3月24日
公示名单
一、盟市公安局
赤峰市公安局
二、旗县区公安机关
呼伦贝尔市公安局海拉尔分局
阿拉善盟阿拉善右旗公安局
包头市公安局稀土高新区公安分局(备选)
三、基层所队
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东胜区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
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公安局哈日朝鲁派出所
乌兰察布市公安局集宁区分局前进路派出所(备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