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6月8日,沈阳市司法局高标准完成全市第二届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确定120人为沈阳市第二届人民监督员。
选出的新一届人民监督员,具有联系群众密切、社会经验丰富和专业特长显著的优势:年龄分布具有社会性,最终入选年龄集中在25岁至63岁之间;阶层覆盖具有广泛性,女性占31%,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占17%,基层一线占37%,少数民族占12%;行业背景具有代表性,来自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法律服务、教育医疗、金融保险、民营经济、工农一线;人员素质具有先进性,其中市县两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24人,获得市级以上荣誉38人,其中国家级荣誉3人。
下一步,沈阳市司法局将探索创新人民监督员培训、管理、考核工作机制,开展人民监督员初任培训和任期培训,完善人民监督员信息库,协同市人民检察院做好监督工作,开展人民监督员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为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提供科学完备、运行合理、管理高效的制度机制保障。
签稿:张开禹
编辑:张乐悦
校对:刘芷硕
责编:王聪
审核:李良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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