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日前,经省委宣传部和辽宁报刊传媒集团(辽宁日报社)同意,并报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辽宁法制报》正式更名为《辽宁法治报》。
就在今天,以新形象与您见面。
在已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之际,在全面依法治国新时代续写新的光荣与辉煌之时,我们勇敢地进行了一次自我革新。因时而变,因势而动,顺势而为,我们的改变符合时代的步伐。
创刊37年以来,我们秉持初心、砥砺前行,努力将时代之变铅印在纸上、把赤诚信仰延展于笔端。
创刊37年以来,我们以梦为马、不负韶华,努力将政法之为传递万家、把政法之责根植土壤。
与历史同行,与岁月同歌,与时代同步,我们的改变不仅仅是报名上的一字之新。
(二)
岁月不弃,时光留情。
1984年,伴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时代步伐,定位为中共辽宁省委政法委机关报,由省委政法委主管、省司法厅主办的《辽宁法制报》应运而生,正式创刊,至今已走过了37个年头。
37年里,我们根据所处的时代坐标调整自己的定位,在变与不变中坚守自己的品格。
从黑白版到黑白加彩版,从周刊到周五刊,无论形式如何改变,我们始终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践行法治专业报的职能与宗旨,笔绘平安画卷,纸展政法风采,为辽宁的政法工作和平安建设鼓与呼,为法治辽宁建设传播强大正能量。
从省委政法委主管、省司法厅主办,到省委政法委主管主办,再到划归辽报集团后的专业化办报、集团化管理,无论隶属关系如何变化,我们报道的着眼点和努力的大方向不曾动摇、从未改变:成为政法机关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成为政法系统、依法治省各级领导的良朋益友。
从过去单一的一张报纸到今天的全媒体矩阵,愈加强壮的我们,理想澎湃如昨、初心跃动如初——“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加强民主与法制建设的路线、方针、政策,指导政法工作,向人民群众进行法制教育,推动民主与法制建设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促进社会主义四化建设,开创政法工作新局面”。
(三)
时间无间,未来会来。历史的车辙,从昔日峥嵘走向今日明媚。
从“制”到“治”,一字之别,更准确体现了全面依法治国的内涵,让良法善治的图景更加清晰、途径更加明确。
从“制”到“治”,一字之变,承载着法治媒体做好法治新闻舆论工作的新要求、新使命,是新时代赋予法治新闻工作者的职责和使命。
从“制”到“治”,一字之新,是我们在新时代面对新形势所作出的思考,也是顺应时代发展作出的选择。
道阻且长,行则将至。
更名改版后,我们将一如既往深耕细作这张报纸,做深做大法治新闻,不断推出紧扣时代主题、彰显法治内涵的主题报道,服务中心大局,弘扬政法优势。
更名改版后,我们将一如既往讲好新时代辽宁政法故事,在与法治同行、与民偕行的征程中,深刻解读法治辽宁的时代内涵,为良法善治发声,为公平正义张目。
更名改版后,我们将一如既往探索媒体融合发展新路径,坚持导向为魂、移动为先、内容为王、创新为要,把稳媒体融合发展的罗盘,将正能量传递到千万家。
社会发展、时代进步,我们是见证者,是记录者,也是推动者。与法治同频,与时代共振,我们再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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