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我省法院对7件涉疫情犯罪案件进行集中宣判。开展疫情防控工作至今,我省法院已先后3次集中宣判了共21起涉疫情犯罪案件,所涉罪名包括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妨害公务罪,诈骗罪等。所有案件突出快审快判,对“发国难财”“暴力抵制疫情防控工作”的犯罪分子形成强大威慑。
“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疫情防控离不开强有力的司法,越是在疫情防控最吃劲的关键阶段,越要严格公正司法,确保违法必究。
从历史经验看,每当有疫情、地震等灾害出现时,社会秩序都会有所动荡,个别不法分子趁机诈骗,试图浑水摸鱼,牟取暴利。此时,司法机关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必须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依法从严办理相关犯罪案件,切实履行司法职能。
我省8天内3次集中宣判涉疫情犯罪案件,依法严厉打击抗拒疫情防控、制假售假、造谣传谣等破坏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既让不法分子付出高昂的违法代价,也极大地震慑了一小撮潜在的蠢蠢欲动者,更切实维护了抗击疫情期间全省社会安定与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身体健康。
依法战“疫”,除了硬约束,还要做好软解释。司法机关在案件处理的过程中,应当加大宣传力度,做好以案释法工作,在有力震慑犯罪的同时引导群众自觉守法。
“律者,所以定分止争也。”疫情防控越是到关键时刻,越要发挥司法的法治引领作用。司法机关要依法严厉打击危害疫情防控、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犯罪行为,为夺取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全面胜利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