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蝇头小利,出租、买卖电话卡、银行卡、微信号、支付宝账户、QQ号等,实际上就是把自己的“身份”卖给他人,如果被犯罪分子用来干违法犯罪的勾当,那么替人办卡,就变成帮人犯罪! 近日,资溪县公安局刑警大队远赴河南省洛阳市,通过深度研判、摸排蹲守、持续发力,连续破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件3起,成功抓获涉嫌“帮信”犯罪嫌疑人8名,涉案资金流水达8000余万元。 2022年5月份,侦查员在工作中发现,韦某硕、张某、姜某、海某、张某甫、姜某亮、李某、陈某丽8人名下多张银行卡涉嫌参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 大队领导高度重视,成立工作专班全面开展资金流、信息流研判。经对案件梳理,侦查分析,成功锁定了8名犯罪嫌疑人活动轨迹。6月6日,侦查员赶赴河南省洛阳市开展抓捕工作,通过摸排蹲守、连续奋战,成功将8名涉嫌“帮信”犯罪嫌疑人抓获。
经审讯,8名犯罪嫌疑人均对转让、出借银行卡给犯罪分子提供资金结算服务的犯罪实施供认不讳。 目前,8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已被我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当中。 警方提示 什么是帮信罪? 帮信罪是《刑法<修正案(九)>》新增设的罪名,全称是叫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简单来说,就是在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电信诈骗)还为其犯罪提供帮助的。为什么出售银行卡成了最常见的“帮信罪”?因为电诈犯收到赃款时为了确保安全,需要先“跑分”洗钱,把钱洗白了才转到自己账户。在这个“跑分”过程中,就需要借助大量的他人银行卡。 “不要本钱,只要一张银行卡,动动手指、刷刷流水,就可赚取上万佣金”,听上去是不是很心动?如果掉进了跑分、刷流水的深坑,轻则影响征信,重则牢狱之灾!谨记!不管你经济多么拮据,不管佣金多么诱人,都不要出租出借身份证、银行卡(信用卡)、银行账户(对公账户)、第三方支付账户等个人私密信息,更不要替他人提现,以免沦为犯罪分子的帮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