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安县司法局紧紧围绕“法治就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立足职能,细化措施,进一步规范公正文明涉企执法行为,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全力营造便民利企法治环境。 一是“清单化”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德安县司法局根据《九江市市场监管生态环境农业农村交通运输应急管理文广新旅税务港口航运城市管理交通管理等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以下简称“免罚清单")要求全面落实相关工作,明确了依法符合要求的201项不予处罚的轻微违法行为等与企业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诸多方面,减轻行政执法相对人负担。 二是“精准化”规范涉企执法行为。德安县司法局经过前期积极筹备和认真梳理,日前筛选出64家企业设立“行政检查监测点”。64家行政检查监测点涵盖了全县农业、化工、建筑、文化传媒、教育培训等方面的市场主体,具有针对性、广泛性和代表性,特别是对于行政不作为行为能够在第一时间被发现并及时反映,使其得以迅速查处和纠正,能更有效地保护企业和群众的利益。 三是打造“专业化”行政执法队伍。德安县司法局积极履行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职能作用,开展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梳理总结行政执法工作经验特点,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效能。积极推进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换证工作,经梳理,目前已有35个执法机关394名执法人员完成换证工作。换证工作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证件管理,为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提供基础性保障,切实维护行政执法的权威和政府形象,有力推动严格规范文明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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