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加入法治调研网!

人员查询 车辆查询 调研选题 地方中心 介绍信查询

法治调研网

网站首页

时政快讯
法治聚焦
政法资讯
法治建设
法治服务
当前所在:首页 > 司法园地 > 深圳中院深化破产制度综合改革

深圳中院深化破产制度综合改革

发布时间:2022-06-20 来源: 广东政法网 作者:佚名

近日,为确保改革成果持续释放,增强系统集成效应,切实抓好风险处置化解、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草了深化破产制度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征求并充分吸收相关单位意见。

实施方案除规定深圳全面深化破产制度综合改革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主要目标和组织保障外,主要明确了八大改革任务举措及其牵头责任单位。同时,对具体任务做了细化分工,分解33项具体举措,明确牵头、协办单位和任务完成时限,把握好改革推进的时、效、度,坚持先立后破,稳扎稳打。其中,今年将迫切推进四项重点任务——

加快健全现代化办理破产体系。目前深圳办理破产体系基本成型,但诸多重要配套机制有待完善,例如破产事务一体化办理平台、庭外重组机制规则、破产管理人履职保障、反破产欺诈机制等。府院联动相关职能部门要主动及时疏通办理破产的难点堵点,在个案中积极发挥作用,持续完善丰富规则流程,确保改革集成效应。

精准赋能破产事务管理机构。实施方案在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改革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市破产署牵头协调企业破产事务办理、优化营商环境的改革职能,加大破产事务管理改革力度,有效填补当前企业破产制度空白。

建立申请辅导和多元化解机制。当前破产申请辅导机制的缺失,导致难以及时识别真正有市场价值、有救治需求的债务人。下一步,法院将配合破产管理署积极完善破产申请辅导机制,协助困境企业和个人整理财产债务、纾困需求,匹配债务处置方案。同时,破产金融债权人数量多、债权占比大,法院将发挥金融债权人在庭外、庭内重组中的作用,推动金融债权人积极参与程序、行使权利,多元化解债务纠纷风险。

探索健全反破产欺诈机制。破产制度彻底清理债权债务的功能,将使得逃废债以及各种欺诈行为在程序中暴露。要完善反破产欺诈机制,保持高压态势,坚决追究违法违规、逃废债行为的法律责任。下一步将推动公、检、法、司联动,加快完善反欺诈规制和监管惩戒举措,一旦发现违法犯罪线索,通过移交—查处机制,健全破产刑事责任。


原文链接:http://www.gdzf.org.cn/zwgd/202202/t20220218_1092871.htm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法制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广告服务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法治调研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时代农业技术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法治调研网 fzdy.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