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孙某共同经营一家服装加工厂,因经营不善,工厂倒闭,拖欠27名工人的工资一直未发。工人们无奈之下,将张某、孙某起诉至宝坻区法院,要求给付拖欠的工资。
史各庄法庭法官接手该案后高度重视,全庭干警分工配合,全面做好了解案情、送达诉讼材料、调取证据等庭前准备工作。5月30日,促成了27名工人与张某、孙某在法庭上的会面。
庭审当天,史各庄法庭四位法官联合开展调解工作。在听取工人们的意见后,法官向张某、孙某释明相关法律法规及拖欠工资的法律后果。二人承认拖欠工资的事实,但对工资的数额不认可。他们认为,工人们在离开时拿走了厂里的物品,这些应当从工资中予以扣除。
于是,法官和双方当事人一起,对工资具体数额仔细核算,直到双方对工资数额均表示认可。最终,张某、孙某同意调解,表示一定会克服困难,分期分批尽快将工人们的工资全部结清。工人们也表示,理解二人目前经济条件比较困难,同意张某、孙某二人的调解意见。随后,法官对调解意见进行确认并出具调解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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