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应分三次给付农民工劳务费8000元的被执行人,给付2000元后便“失联了”,东丽区法院的执行法官几经努力,最终于日前“施压”让被执行人交付了余款。
2021年11月17日,农民工李某来到东丽区法院寻求帮助。经了解,这起执行案件的余款还差6000元,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立即展开工作。
首先,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被执行人均未履行;接下来,承办法官多次拨打被执行人电话,也均未接通;随后,承办法官果断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查控,委托被执行人所在地法院对其名下财产情况进行查询,并对查控结果进行分析,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暂无存款可供执行。
案件陷入僵局,但是承办法官没有气馁,而是根据申请执行人即农民工李某提供的线索,赶赴李某曾经工作的地方进行现场调查。经调查核实,被执行人已离开此工地,返回老家。经与该项目负责人沟通,法官终于与被执行人取得了联系,告知其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将面临被限制消费、纳入失信名单的后果。
听了法官的话,被执行人慌了,表示身在外地,因疫情无法到法院,但会履行义务。然而,2021年11月30日被执行人给付5000元后又一次“失联”了……
在随后的日子里,法官再次对被执行人提起网络查控,查控其名下财产,直到日前,终于发现被执行人的某银行账户进账5000余元。法官当即冻结上述账户中的1000元,扣划后发还申请执行人。
至此,一场“你躲我找”的执行案件,圆满落幕。
下一篇:“抄近道”违法驾驶人被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