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蓟州法院民二庭法官
践行“司法为民”的理念
圆满化解了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案情简介
自2018年起,出某将一处房屋租赁给承某使用。2021年,双方在使用房屋的过程中产生了分歧,承某诉至法院,要求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并给付相应补偿款;而出某也在此时提出反诉,要求承某承担违约责任。
9:00
赴出租屋现场清点物品
为推动案件进展
承办法官同双方当事人及律师
共同到租赁房屋处清点物品
现场清点物品
18:30
组织双方现场交接
法官,今天晚上我就想把东西搬出来,你们能一起去吗?
此时已经是晚上八点多了
深秋的夜晚
让人感到寒意阵阵
但是法官司法为民的
根本宗旨不会变
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的热情不会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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