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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袭警?谁给你的勇气!天津法院判了!

发布时间:2022-06-21 来源: 天津长安网 作者:佚名

  为切实维护国家法律尊严

  维护民警执法权威

  保障民警人身安全

  依法惩治袭警违法犯罪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

  增设了“袭警罪”

  并于2021年3月1日起实施

  

  人民警察代表国家行使执法权,肩负着捍卫国家安全、维护社会安定、维持司法秩序、执行生效裁判等重要职责。

  在依法履职过程中,人民警察遭受违法犯罪分子暴力侵害、打击报复的事件时有发生,不仅危害民警人身安全,更严重损害法律权威,破坏正常管理秩序。

  配合人民警察执法是公民的应尽义务,在遇到民警执法时,大家务必积极配合,敬畏法律,切勿因一时“脑热”令自己追悔莫及。

  你保护人民

  法律保护你

  警察执法权威不容挑衅

  延伸阅读

  今年3月1日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将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修改为:“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首次将暴力袭警行为单独列罪,明确细化袭警行为并分别设置法定刑,最高刑由三年变为七年。

  两高一部《关于依法惩治袭警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强调,要准确认识袭警行为对于国家法律秩序的严重危害,不能仅以造成民警身体伤害作为构成犯罪的标准,即无需致伤也可以构成袭警罪,且指导意见明确了使用凶器或者危险物品袭警,驾驶机动车袭警,造成民警轻微伤或警用装备严重毁损,造成多人围观、交通堵塞等袭警行为一般不得适用缓刑。




原文链接:http://www.tjcaw.gov.cn/zf/zfsf/tjcaw-ikqcfncc223652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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