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检察机关为孩子提供的帮助,我已经深刻认识到因自己的监护失职给孩子造成的严重后果,我一定严格遵守督促监护令的要求,与孩子多沟通交流,加强日常关注和监管,并积极配合检察机关的教育矫治工作。”近日,在北辰区人民检察院召开的《督促监护令》宣告会上,涉案未成年人监护人作出郑重承诺。据悉,这是北辰区人民检察院首次对涉案未成年人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
据了解,北辰区人民检察院未检检察官在办理一起未成年人盗窃案时,发现涉案未成年人祝某犯罪时刚满十六周岁,其母亲作为监护人,因忙于工作对于祝某的平日表现、交友等情况不够了解;对其经常夜不归宿的行为没有及时制止、日常监管不力。
为有效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规定,积极做好犯罪预防,强化未成年人监护人的监护责任意识,承办检察官细致梳理了涉案未成年人存在的犯罪行为以及监护人在监护中存在的问题,制作了《督促监护令》,并当面宣告送达,督促监护人积极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促进家庭教育落到实处,最大限度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以检察之力为未成年人办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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