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增强未成年人保护意识,德安县司法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部门法治宣传、法律服务等职能优势,扎实做好未成年人权益保障、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筑牢守法基石,点亮法治教育成长“启明灯”。以“八五”普法为抓手,强化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学校在青少年法治教育的主阵地作用,组织律师、党员志愿者、法律援助工作者到中小学校开展“法治护苗”专项活动。紧紧围绕《民法典》《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治教育,组织开展法治讲座、警示教育、知识竞赛等多样性教学方式,确保学生喜欢听、听得懂、有收获,实现法治教育“心贴心”精准服务。今年以来,德安县司法局普法志愿者前往各中小学开展法治宣传活动13次,受益师生达720人次,大力营造了保护未成年人的法治氛围。 开辟绿色通道,建起法律援助权益“防护网”。德安县司法局严格执行“一次性告知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认真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法》,对涉及未成年人的法律援助案件“应援尽援,应援优援”,优先受理、优先审批、优先指派,推动未成年法律援助维权工作,最大程度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今年以来,为未成年人、青少年维权提供法律援助刑事辩护案件5起。 真情矫正帮扶,筑牢特殊教育成长“避风港”。积极探索关爱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工作,注重教育转化,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予以特殊保护。根据未成年人年龄、心理特点、成长经历、家庭监护教育条件等情况,制定适应未成年人特点的矫正方案,重点加强“思想道德、法律常识、心理矫治”教育,全力培养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社会责任感和集体意识,帮助重塑人格,引导其步入正轨顺利融入社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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