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赵某某在同仁市某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不慎坠楼,经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死者家属情绪非常激动,言辞十分激烈。6月16日,同仁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在接收案件后及时介入,着手分析案情,并分头做双方当事人的调解工作。经过几个小时耐心细致的工作,法官提出了人性化的调解方案,即一部分家属将死者运回甘肃老家,入土为安;一部分家属留下来与施工方进行协商。
在调解过程中,法官先以案说法、明确责任,后因案制宜、给出赔偿方案。在法官和司法调解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原被告双方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家属同意建筑工程公司和建筑工程劳务公司调解签收之日一次性给付丧葬费、抚养费、赡养费等各项经济损失共120余万的赔偿款;两个未成年的孩子每月每人支付社保费1800至年满18周岁为止。
6月17日,建筑工程公司和建筑工程劳务公司一次性支付赔偿金1212000元,至此,这起意外死亡赔偿纠纷案件在法官和司法调解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得到了圆满的解决。此案,法官以实际行动解民忧,纾民因、暖民心,及时快速化解决矛盾纠纷, 用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的理念,体现了“我为群众办事实”的活动宗旨,及时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真正实现为群众办事实、解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