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玉树市人民法院在开展一件民事侵权案件的强制执行房屋腾退时,发现被执行人已至耄耋之年,在州上并无可居住房屋及无人扶养,家境贫寒。虽然在此前经社区等相关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对案涉房产进行过一次腾退工作,并将两位老人安置于廉租房内。但因老人的一些请求因各方因素未能达成,故又搬回原处。导致老人情绪激动且身患疾病,缺乏基础法律常识。院党组书记、院长周洪洋在得知此情况下,为化解当事人心中怨气,安抚被执行人的情绪,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慰问被执行人。
法律是铁面无私的,但司法工作并不是要冷若冰霜。任何有困难的群众都会被法院干警所牵挂。面对当事人时,我们若仅仅以法律为标准,难免会显得刻板,会让当事人产生陌生感和抵触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