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上午,随着法槌敲响,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陈某某诉黔东南州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一案,受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州长安九熊委托,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副州长周代军作为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在审判长的主持下,原告、被告在法庭调查阶段分别进行了举证、质证,充分陈述了各自的诉讼主张,在法庭辩论阶段,原告、被告围绕合议庭归纳的争议焦点,即州人民政府作出的不予受理行政复议是否合法,依序发表了辩论意见,周代军代表州人民政府在庭上进行了辩论和最后陈述。
周代军法庭陈述中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既是以实际行动落实法律义务,也体现了州人民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心,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就是要把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确保行政权在法治框架内运行。州人民政府将切实履行和捍卫法治责任,尊重裁判结果,维护司法权威,同时也希望广大人民群众依法表达诉求,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环节,对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坚持和完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让人民群众在“民告官”行政诉讼中,能够见到“官”,能够在平起平坐的环境中摆事论理,让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又出声”,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人民至上理念的重要体现,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
近年来,黔东南州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作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要抓手,据统计,今年上半年,全州行政诉讼案件审结121件,其中开庭审理的一审行政诉讼案件70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68件,出庭应诉率达97.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