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葫芦岛市委政法委了解到,《辽宁省社会信用条例》正式实施后,葫芦岛市委政法委高度重视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成立了市委政法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要求市委政法委和各政法单位将信用体系建设纳入司法实践工作中,建设优良的法治信用体系,全力护航经济发展、社会稳定。
葫芦岛市委政法委在推动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中,严格按照《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指引》工作指标要求,将信用体系建设纳入社会公德建设,将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重信守诺的传统美德,弘扬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诚信理念、诚信文化、契约精神,加快个人诚信、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等建设,深入推进诚信典型选树工作,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不断丰富信用激励内容依法依规开展失信惩戒,探索建立信用修复机制等纳入基层社会治理重要内容。葫芦岛市委政法委切实加强对全市政法工作的领导,在信用体系建设上立足政法职能,以法律为保障、道德为支撑,坚持“三个强化”,即强化组织领导,抓好制度落实;强化统筹协调,压缩失信空间;强化宣传教育,共筑诚信社会,全力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浓厚氛围。
葫芦岛市委政法委采取坚决的态度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坚决将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全面强化党的领导;坚决护航党的二十大,全力防风险、保安全;坚决维护社会稳定,全力促进社会和谐;坚决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加强法治葫芦岛建设;坚决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全面建设更高水平平安葫芦岛;坚决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全面推进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建成运行;坚决强化政法宣传引导,全面建设巩固舆论阵地。
葫芦岛市委政法委将持续加大信用体系建设力度,打造信用政法,提高司法公信力。以政治建设提升年活动为载体,全面落实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以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工作为主线,全力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以法治环境提升年为抓手,全面加强法治葫芦岛建设。以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建设为牵引,加快建设更高水平平安葫芦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