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备受关注的甘肃省兰州市元通大桥“摩托车飙车案”有了最新进展,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判决认定,除另案处理的游某某外,其余7人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均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分别被判处1至4个月拘役,并处罚金。
2021年8月20日,网上一条摩托车飙车视频中,多辆摩托车在元通大桥上疾驰而过,有的还玩起了单轮“杂耍”,引擎的轰鸣声震耳欲聋,这些人的行为引起了网民的不满,纷纷在微博、抖音、头条等平台@兰州公安交警,要求交管部门进行查处。
兰州公安交警在多个新媒体平台发现此条信息后立即行动,在城关公安分局和专业部门支撑下,通过大数据比对、监控和走访调查,最终抓获了8名嫌疑人马某某、许某某、李某、郑某某、马某某、闵某某、齐某及游某某,以其涉嫌危险驾驶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城关区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21年8月19日21时许,马某某、齐某、许某某、李某、闵某某、马某某、郑某某、游某某(另案处理)8人在兰州市洄水湾某摩托车修理店集结后,出于追求刺激、显示车辆性能、炫技等动机,分别驾驶二轮摩托车沿北滨河路由西向东行驶,期间实施超速、随意变更车道、快速追赶行驶等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22时许,8人聚集元通大桥桥面,实施超速行驶、“动力翘头”等违法行为。
交警部门提醒,危险驾驶罪已经严重威胁到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我们要严守法律红线,自觉抵制危险驾驶行为,共创文明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