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思 徐帆丽) 近日,浦城县人民法院诉前调解了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签订了调解协议,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2018年10月,浦城县某村委会将该村的1100余亩农田按照每亩每年租金225公斤干谷的价格发包给某农业公司,双方签订合同,期限3年,前两年该公司均按时给付田租,可2021年的田租却迟迟未交,村委会多次催讨无果后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考虑到案件事实清楚,双方对拖欠金额也无异议,在征询该村委会同意后,为尽快达成共识,减轻对群众生产生活和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法院决定开展诉前调解。
因该公司是县知识产权协会的会员企业,法院派驻知识产权协会的“法律特派员”与该协会会长一同参与调解工作。为确保案结事了,“法律特派员”充分发挥协会在人缘、地缘和行业威望等方面的优势,结合相关法律法规,释法说理。在悉心调解下,双方当事人互谅互让,农业公司表示将分期支付所欠田租32万余元,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值班编辑:林少颖 审核:方琮 高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