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颖) 近年来,福州市晋安区检察院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和上级院方针与部署,着力加强检察委员会专业化建设,充分发挥检察委员会作为办案组织和决策机构的职能作用。
据悉,该院定期梳理、学习最新决策部署、前沿理论、规范性文件、指导性案例等,确保政治学习与业务学习有机结合;新法公布后第一时间组织专题学习;立足各阶段重点工作,及时安排学习全国检察机关依法办理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根据所学内容,该院邀请一线检察官结合工作实际领学、讲解,会后通过检察工作网及时分享学习资源和学习成果。
该院制定并修改完善《晋安区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规范案件审批、决定程序的若干规定(试行)》,明确应当提请检委会研究决定的案件类型。2018年以来,检委会审议刑检个案数持续下降,占当年审议个案占比连续三年低于40%,凸显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
此外,该院还建立业务工作报告制度,加强对各业务条线工作的督促指导。探索建立检察业务分析会议机制,加强检察委员会对检察业务工作的宏观谋划。配置语音转写设备,实现委员发言实时同步转录,切实提高会议记录效率及记录内容的完整性、准确性。
值班编辑:林少颖 审核:方琮 高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