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冰 黄燕
近日,连江县检察院依法对盗窃嫌疑人林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这背后是怎样的故事?
2021年12月30日18时许,林某某秘密进入潘某某家中,后将潘某某放置于家中卧室中床头柜旁的现金人民币30300元盗走。
连江县检察院检察长陈冰受理此案后,第一时间讯问了林某某。在讯问过程中,除了针对案件发生经过,陈冰对于林某某的过往生活经历、家庭情况、案发原因等情况进行详细了解。经调查核实,原来,林某某和潘某某是亲属关系,林某某的父亲已经过世,其母亲目前瘫痪在床。
林某某的行为达到了情节严重,如若起诉,那么对林某某今后打工赡养瘫痪母亲势必造成阻碍,这个案件是否有起诉的必要成了陈冰面前的难题。经全面审查,陈冰认为,虽然林某某的行为达情节严重,但案发后主动投案,并已将盗窃的钱归还给潘某某,具备法定减轻情节,符合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条件。
经过多方评估,连江县检察院召开了林某某案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邀请人民监督员、案发地人大代表、侦查人员、被害人、法律工作者等参加。会上,潘某某表示其和林某某关系较好,是因为其母亲的疾病导致走投无路才迫不得已盗窃财物,对其表示谅解,同时希望司法机关能对其从轻处罚;林某某对自己的行为表示忏悔;听证员经过充分讨论和独立评议,一致同意对林某某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值班编辑:林少颖 审核:方琮 高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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