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莆田市公安局力行“少拘慎押”
近日,莆田市公安局在办理一起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时,因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且及时退赃,决定对其予以取保候审。这是该局践行“少拘慎押”“宽严相济”理念的一个典型案例。
据悉,莆田市公安局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力行“少拘慎押”,提倡人性化执法、说理式执法。今年一季度,全市公安机关刑事案件诉前羁押率41.59%,较去年同期下降17.42个百分点。
保权益:转变执法理念
2021年5月,莆田市公安局与莆田市检察院联合会签《关于减少羁押性刑事强制措施的指导意见(试行)》,全面推行轻微刑事案件速裁机制和非羁直诉等快办机制。今年4月,莆田市公安局在全省率先制定《常见案件取保候审裁量指导意见》,全面规范取保候审适用。对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认罪认罚的轻微刑事案件,48小时内完成侦查、起诉、审判的全流程诉讼程序。
目前,全市已办理刑事速裁案件511件(涉及15类案别),其中危险驾驶案件平均办理时长由77.43天缩短至42.75小时。2021年12月1日,全省首例适用轻微刑事案件办理机制办理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适用速裁结案,46小时内成功为15名农民工讨回11万欠薪。
护稳定:创新执法机制
莆田市公安局会同莆田市人民检察院制定《关于建立企业合规协作机制暂行办法》,已对11件涉企犯罪案件适用企业合规机制并采取非羁押强制措施。2021年8月,犯罪嫌疑人林某群、林某民利用其实际控制9家公司的优势条件,对福建省多地多个项目进行串标围标谋取利益。莆田市公安局适用企业合规机制对林某群、林某民2人予以取保候审,最大限度减少司法活动对该涉案企业经营的不利影响。
今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办理案件认罪认罚适用率达89.1%。
促和谐:提升办理质效
年仅17周岁的朱某为了蝇头小利出借银行卡协助转移涉案资金被莆田市公安局立案侦查。公安机关充分考虑其系在校未成年学生且认罪态度好,对其适用“少拘慎押”司法政策,提升案件办理质效,充分释放司法善意。
莆田市公安局坚持宽严相济的办案理念,依法减少羁押性强制措施,但并不代表“少拘慎押”就是“不拘不押”。该局秉持“依法、必要、合理”原则,对拟采取羁押措施的全部列入羁押必要性审核范围,对于未说明相应理由或理由不充分的,一律不予审批。围绕犯罪事实、量刑情节、社会危险性等方面,明确取保候审优先适用、可以适用、不得适用三个规则,从正反两面释明取保候审执法标准,确保执法更加规范、有的放矢。
今年以来,莆田市公安局共对2541人适用强制措施前实行羁押必要性审查,其中要求说明理由1167人,变更为非羁押措施884人,其中取保候审829人。(林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