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预防和遏制交通事故发生,近期文昌交警不断加强高速公路巡逻管控力度,及时发现消除交通隐患,有力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文昌交警清理散落物
近日,文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高速路中队依托“路长制”勤务机制,在G9812海文高速、G9812海琼高速开展巡逻工作,巡逻至海琼高速琼海往文昌方向54公里+100米处和海文高速文昌往海口方向49公里+800米处时,发现了高速公路上有散落物,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为确保过往车辆安全,巡逻交警立即将警车停在应急车道内,在路面上设置警示标志,并对散落物进行清理,及时消除道路交通隐患。
文昌交警提示:当发现车辆所载物品在高速公路上掉落时,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可以自行处理的,要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处理掉落物品;如果无法处理,应当在来车方向150米外设置警告标志,并迅速转移到安全地带,报警处理,不能在不采取任何措施的情况下驶离现场。驾驶员发现高速公路有散落物时,应及时拨打报警电话,消除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