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春) “廖法官,陈某28万元的工程款今天收到了!被拖欠了9年,到了法院这么快就解决了,真是太感谢你了!”当事人陈某的委托代理人刘某兴奋的说道。近日,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线上调解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高效化解了矛盾纠纷,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该案中,上诉人山东某建设公司及其建筑安装分公司与被上诉人陈某、原审被告济南市某建筑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当事人及委托诉讼代理人均在山东,因案涉工程在三明而在三明市两级法院进行诉讼。案涉工程于2013年5月已结算,但陈某一直未收到被拖欠的工程款28万余元。
承办法官经初步审查上诉人诉讼请求及证据材料,认为该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考虑到因疫情防控政策,当事人及委托诉讼代理人来明有诸多不便,秉着缓解矛盾、解决问题、化解纠纷的原则,在征得各方当事人同意的的情况下,承办法官充分利用网络庭审平台,消除各方当事人的时空距离,通过网络进行交流,经线上开庭、调解及法官庭后电话调解,最终促成各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
足不出户,陈某就要回了被拖欠9年的全额工程款28万余元。在疫情反复的情况下,该案的高效化解,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达到了案结事了的效果,让当事人充分感受到法院线上司法服务的便利。
值班编辑:林少颖 审核:方琮 高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