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陈章群 通讯员 黄志鸿 李林芸
“我们连夜对一起死亡赔偿金纠纷的调解协议进行依法核审,并快速作出司法确认裁定,为权益实现上了‘司法保险’,双方当事人也吃下了一剂‘定心丸’。”7月20日,上杭法院才溪法庭庭长张静对不久前的一次司法联动评价道,通过一趟星夜兼程的司法联动“直通车”,从调解到调确“无缝”衔接,历时不到一天。
纠纷源起于因工致亡事件,2022年6月30日,温某与黄某雇佣陈某妻子黄某某在某乡镇帮忙伐木。伐木过程中,黄某某不幸掉落水沟造成头部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后死者丈夫陈某及其他亲属与温某、黄某就赔偿事宜协商无果,陈某及其亲属遂请求甲镇政府协调解决。
很快,两地派出所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派出所派员协助,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温某及黄某一次性向陈某等人赔偿黄某某的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费用。
“张法官,这个案子涉及金额较大,存在当事人后续毁约风险,后期可能又会陷入诉讼纷争,我们想申请司法确认。”(具体时间)经双方当事人同意,两镇司法所当即联系才溪人民法庭,并电子传送案件材料,两所一庭之间迅速做好非诉程序对接事宜。
“虽然现在快下班了,但考虑到此事宜早不宜迟,我们必须立马行动起来,启动调确直通车。”才溪法庭庭长张静说完便组织庭内精干人员,集中加班加点,高效完成了前期准备工作。
双方当事人及两镇司法所所长于当晚7时抵达才溪法庭。张静随即向当事人释明司法确认程序的法律效力等问题,并现场核实双方身份信息及案件详情,确认调解协议系双方自愿达成。经全面细致审查,张静依法确认协议合法有效,第一时间出具民事裁定书,并当场向双方当事人送达。黄某也立即向陈某支付协议约定的部分款项5000元,并表示之后会如期按约履行剩余给付义务。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司法确认程序是一种非讼程序,赋予诉讼程序外的调解协议以强制执行力。”张静表示实践中,讼外达成的调解协议易出现因当事人反悔而“形同虚设”的现象,争端解决兜兜转转又进入诉讼程序“重头开始”。司法确认程序有效解决了这一问题,其效率高、免缴费,减省诉讼成本,节约司法资源,也为协议履行提供了强力保障。
值班编辑:林少颖 审核:方琮 高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