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上海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正式实施,这标志着上海公安辅警正式迈入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新阶段。换着和佩戴全新统一的制式服装及工作证件的公安辅警,以崭新面貌继续肩负辅助维护社会安定的职责与使命。记者采访后了解到,随着《条例》启动,这些在“小”岗位体现“大”价值的辅警,将有望在职业道路上越走越宽。
法制推进激活辅警队伍内在动力
上午9时许,在静安公安分局石门二路派出所大厅内,来自静安公安各条线岗位、一线部门的14名文职辅警和勤务辅警代表在专管民警的带领下整齐列队,伴随着庄严的国歌声响起,静安公安辅警集中“授证换标”上岗仪式正式开始。
仪式上,辅警代表不仅被颁发了新版的“上海公安辅警工作证”,专管民警还逐一为他们佩戴上新版号牌、胸徽和肩章。
“作为公安机关的重要辅助力量,我们将贯彻《条例》规定,做到学法、懂法、守法、用法。为公安机关更好地履行职责使命,提供更强有力的支撑保障。”在奉贤分局的“授证换标”仪式上,辅警代表於洋铿锵有力地讲出了自己的职业誓词。
和於洋的岗位一样,在奉贤公安交警队伍中,有200名勤务辅警,他们负责辖区路面的保障工作,每天上下班高峰期,协助各岗点指挥交通,保障道路通畅;平峰时段,他们会驾驶警用电动车开展巡逻,及时发现、上报、排除交通安全隐患。
“生活需要仪式感,工作同样也是。从上岗仪式开始,要让我们的辅警既有荣誉感、归属感,又有认同感、责任感。”奉贤公安政治处副主任李存梅坦言,法治化的进程推动和规范辅警管理,激活了辅警队伍的内在动力。
立法使得辅警管理更加规范
作为公安工作的重要辅助力量,如今,辅警的作用已然不可或缺——协助交通管理、参与街面巡逻、辅助抓捕嫌疑人,城市各个角落都有他们的身影。
据悉,《上海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在总结固化辅警管理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辅警履职行为,强化辅警监督管理,保障辅警合法权益,提高职业认同感和荣誉感。特别是《条例》明确规定了辅警履职的正负面清单,为辅警依法规范履职提供了明确的依据和强有力的支持保障。
“现在上海通过辅警立法的形式,给我们的辅警赋予了7项可以单独从事的任务,以及10项配合民警执勤执法的任务,这对基层派出所来说无疑也是一种支撑。”白丽路派出所辅警专管民警熊勇直言。
熊勇告诉记者,其中有两个方面的变化,将产生重大意义。“今后,辅警在履行职责期间,如果因为工作履职,而遭受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恐吓、威胁、侮辱、殴打等不法侵害,也能够按照性质和危害后果的严重程度,分别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
除此之外,“如果有辅警在履行职责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公安机关首先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后续则有权向故意或者有重大过失的辅警进行追偿。”在熊勇看来,立法后的这些规定,都使得辅警队伍管理迈入了更加规范的阶段。
辅警职业道路有望越走越宽
“在人民警察的带领下,公安辅警可以参与接报案、受案登记、接受证据、信息采集、文书送达、调解等行政案件办理工作……”《条例》中的这一条款对普陀区白丽路派出所勤务辅警李晓顺来说,是一个激动人心的好消息,意味着前期他在派出所支持下,参与开展的辅警辅助执法执勤方面的探索,得到了法律层面的进一步支持和认可。
李晓顺告诉记者,自己曾当过兵,也在外区应聘过特保队员,去年加入公安辅警队伍以来,先后在辅助交通、治安管理等岗位工作过。此前,由于法律支撑不足,碍于辅助人员的身份,一直有种“有劲使不上”的感觉。而从现在开始,他能够有很多的机会体现自身的价值。
更值得一提的是,《上海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 规定,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公安机关可以从特别优秀的辅警中定向招录人民警察。“这次上海辅警管理条例通过,特别是里面的一些条款规定,给了我们一个施展自身能力的开阔空间。”李晓顺对此充满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