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加入法治调研网!
人员查询 车辆查询 调研选题 地方中心 介绍信查询
日前,省妇联作出决定,授予一批集体和个人“福建省三八红旗手(标兵)”“福建省三八红旗集体”称号。其中,福建公安7名个人、2个集体光荣上榜。
上一篇:暖心 民警帮“黑户”女子落户
下一篇:福建公安5个集体光荣上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