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邱玉香 通讯员 黄旭东
近年来,龙岩市永定区检察院在办案过程中始终坚持“抓前端、治未病”的工作思维,实现了检察办案“三个效果”的兼顾统一,有力地维护了基层社会的和谐稳定。
“我们在办案中发现,针对危险驾驶罪犯罪嫌疑人,单纯处以刑事处罚难以起到很好的教育作用,因此我们尝试对拟作不起诉处理的涉嫌危险驾驶、交通肇事案件引入诉前公益服务令制度,以此来推动不起诉后的行刑有效衔接,实现教育与惩治相结合。”第一检察部主任卢顺和介绍道。
原来,这是永定区检察院积极参与全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一项有力新举措,通过发出诉前公益服务令让涉嫌危险驾驶罪、交通肇事罪的犯罪嫌疑人,按规定提供15-40小时不等的交通劝导、交通宣传志愿服务。切实让诉前公益服务人员切身体会到公共交通安全对社会公众的重要性,深刻认识到不文明、不安全驾驶行为的危害性,从而自发地遵守交通规则。参加完交通劝导的涉案嫌疑人卢某说道:“通过参加交通劝导志愿服务,让我深刻体会到交通安全的重要性,今后一定会遵规守法,摒弃交通陋习,客服麻痹大意思想和侥幸心理。”
据悉,永定区检察院自推行该制度以来,累计发出诉前公益服务令85份,提供公益服务时长2400余小时,发放各类宣传材料3000余份,助力保障群众交通出行安全取得实在的成效。
永定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在办理刘某、胡某两起涉嫌非法经营“黑气”的案件时发现,辖区内燃气经营存在相关单位监管不够到位的问题,个别人员受利益驱动,违法违规无证经营燃气业务,从外地灌装回永定非法倒卖以赚取差价,不仅严重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且不合格的罐装设备及存储场地更是成为小区居民身边的“定时炸弹”。
“近年来本辖区内连续发生多起非法经营燃气的刑事案件,这其中暴露出来的共性问题是相关职能部门监管不够到位,为减少此类案件的发生,我认为有必要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现征求大家的意见。”该院苏检察官就制发检察建议一事向检察官联席会议作汇报。随后,该院就加强辖区内燃气安全生产经营活动监管一事向相关职能部门发送了检察建议。
同时,永定区检察院持续进行跟踪督促并牵头召开了多部门参与的强化监管联席工作座谈会,进一步推动形成安全生产监管合力。全区10多个职能部门组成燃气联合执法小组,开展为期两个月的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及时取缔注销过期许可证书5本,辖区内5000余只钢瓶完成了从“蓝”到“绿”的新旧置换,有效消除了各类燃气生产经营的安全隐患36条。
近期,永定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在办理某村游某涉嫌故意伤害一案时发现,双方虽然达成和解,但双方之间仍心有芥蒂,如果不从根源消除双方心里的隔阂,可能双方还会闹矛盾。为了进一步做好矛盾化解工作,办案检察官及时联系当地派出所、村两委、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单位,将调解现场设在了村部,结合客家家训,为双方当事人上了一堂生动的“乡村法治教育课”。“其实这个案件本来就是很小的事情引起的,双方也都是多年的邻居,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客家家训也教育我们要戒斗息讼,双方各退一步就能够把事情解决了,你们说是不是这个理?”双方当事人表示认可,最终握手言和,重归于好。这只是永定区检察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依法能动履职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永定区检察院始终坚持“小案不小看、小案不小办”,注重从源头处化解矛盾纠纷,通过调解联动工作机制,融合各方力量,真正地将矛盾化解工作做到双方当事人的“心坎”上。
责任编辑:林少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