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及时制定印发《贯彻落实重大项目审批监管“阳光行动”工作方案》《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清除隐性壁垒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等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方案》,明确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形成工作推进的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书。同时,加大实地检查督导力度、建立工作闭环,推动相关重点工作任务取得实效。
健全完善工作机构。成立由市领导牵头,发展改革、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等部门参与的工作专班,抽调精干人员,强化工作力量。
统筹开展实地督导。组成专项工作督导组,对9个县(市、区)的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林草等部门,实施重大项目审批监管“阳光行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清除隐性壁垒专项整治及招标投标领域等专项整治“回头看”情况开展实地检查督导,共抽查项目357个,发现问题项目120个。
分类处置问题事项。针对发现问题或线索,逐一研判、分类施策,按照“四个一批”(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一批、约谈提醒一批、作出书面说明一批、反馈部门整改一批)的方式进行处置,切实推动“清廉云南”建设重大项目审批监管“阳光行动”取得积极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