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反映官渡区人民法院法官孙某在案件承办过程中收受贿赂、枉法裁判的问题,经调查核实,所反映的问题与事实不符,现予以澄清……”不久前,昆明市官渡区纪委监委召开澄清正名大会,为受到失实检举控告的法官孙某公开澄清,当众公布核查情况和处置结果。
“组织为我澄清不实举报的时候,我心里的疙瘩解开了,也深切感受到组织是为真干事、敢干事、干实事的人撑腰……”在法院工作多年的孙某在失实检举控告澄清通报会上如释重负地说。
今年以来,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清廉云南”建设行动,昆明市践行相关部署要求,市纪委监委深入开展干部担当作为“激励行动”,共为78名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进行澄清。通过制定《“澄清正名激励担当作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将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和开展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贯穿监督执纪和审查调查全过程,坚持“三个区分开来”,旗帜鲜明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改革创新者撑腰鼓劲。
干部越为事业担当,组织越要为干部担当。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采取有效措施,着力消除影响干部担当作为的各种消极因素,敢于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干事者撑腰,让愿担当、敢担当、善担当蔚然成风,推动广大党员、干部以满腔热忱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
今年2月,云南省制定印发《干部担当作为“激励行动”工作清单》,从用人导向、考核评价机制、选人用人机制等5个方面细化工作措施、提出工作要求。明确由省纪委监委、省委组织部共同牵头负责,各级党委、政府,各省级部门党委(党组)抓好落实,压紧压实各部门责任。为此,省纪委监委在去年开展澄清正名激励担当作为专项行动的基础上,精准把握政策策略,既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又同步开展澄清正名工作,激励党员干部敢于担当、积极作为。
省委组织部通过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建立受处分干部关爱教育和评估任用机制。2022年以来,云南共有10名实绩突出且符合任职条件、处分影响期满的省管干部重获提拔或进一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