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10件国家公园司法保护典型案例,我省汉中市洋县人民法院审理的“张某彦、张某怡诉洋县林业局生命权纠纷案”入选。
本案系一起发生在大熊猫国家公园区域内的国家保护野生动物致人死亡引发的纠纷案件。洋县人民法院依据相关法规,判决林业行政主管单位向死者法定继承人兑付相应金额的政府补偿。
本案中,人民法院参照《陕西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财产损害补偿办法》,判决被告支付相应的补偿金,较好地兼顾野生动物保护与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双重目标,对于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良好生态环境具有积极意义。同时,人民法院及时向林业主管部门发出司法建议,督促其通过在野生动物保护区设立警示标志、在动物活跃期加强巡逻等方式,切实提高周边群众防范意识,确保周边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这也是能动司法理念在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中的具体体现。
(记者 陶玉琼 见习记者 齐珂雨)
上一篇:陕西省司法厅夯实干部作风能力根基 厚植营商环境的法治沃土
下一篇:陈训秋赴新疆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