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进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丘北县北门河高枧槽段河道治理项目工程建设现场,机器轰鸣声不断,各种大型工程机械来回穿梭,施工人员紧张有序地忙碌着。
今年5月,丘北县纪委监委在开展专项监督时发现,因土地协调不到位、项目资金未按时拨付等原因,导致工程建设停滞不前。对此,该县纪委监委对征地协调、资金拨付、建设进度等关键环节展开一线调研监督,督促水务、自然资源等相关职门部门和属地乡镇采取有效措施,靶向解决项目推进中的难点堵点问题。在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推动下,该项目于今年10月得以顺利复工。
重大项目是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生命线”,是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的重要引擎。今年以来,文山州组建成立重大项目审批监管“阳光行动”监督专班,形成由具体监督检查室牵头,与发改、工信、财政等纪检监察组协同推进、分块负责的联动监督机制,围绕规范重大项目决策、重大项目审批监管职能失守、项目招投标、履行项目合同弄虚作假、重大项目“未批先建”“边建边批”“先建后补”5个专项整治行动开展监督。
具体工作中,该州纪委监委采取“一周一调度,一月一督查、一季一通报”的模式,紧盯重大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审批流程、制度执行、配套政策、工作作风等方面,灵活运用“室组地”“驻点式”“提醒式”“核查式”等方式开展全面监督,并针对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协调帮助、督促整改、提醒问效,助推项目建设按时按质顺利推进。
“今年以来,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及相关职能部门对照重大项目审批监管‘阳光行动’工作清单,共监督检查发现问题181个,目前已督促整改完成152个。”该州纪委监委重大项目审批监管“阳光行动”监督专班负责人介绍。
针对重大项目投资额度大、涉及环节多杂、廉洁风险易发多发情况,该州纪委监委开展重大项目谋私贪腐问题专项整治,组织发改、生态环境、教体、林草、交通等工程项目建设重点部门全面查找项目建设领域的廉洁风险点,将监督贯穿项目建设中的“人、岗、位”和项目审批、资金使用、政策落实全过程。同时,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严格执行行政执法案件回访制度,按照时限要求对本部门办理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案件进行回访,严查执法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行为。今年来,共开展行政执法案件回访15件。
在强化监督推动的同时,该州纪委监委还注重系统施治,将“全周期管理”理念运用到工程建设领域的监督检查中。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发挥近距离、全天候、常态化监督优势,结合驻在部门的具体职能职责和日常监督检查情况,就驻在单位推进落实重大项目审批监管“阳光行动”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研判,为开展“室组地”联动专项监督提供线索。监督专班则充分发挥“统”的作用,围绕重大项目审批监管“阳光行动”的推进情况与相关派驻纪检组联动监督,并根据监督检查情况联合对问题清单“会诊把关”,再由具体的派驻纪检监察组对整改落实情况实施全程跟踪、动态管理。同时,加强对县(市)纪委监委工作的指导监督,围绕项目审批、日常监管、招投标程序等重点内容梳理出《重大项目审批监管“阳光行动”工作监督清单》提供给各县(市)纪委监委参考,让县(市)纪委监委在开展工作时“心中有数”。这样,不仅织密监督网络体系,督促各级党员干部廉洁履职,严防权力寻租,也实现机关职能部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县(市)纪委监委从“单打独斗”到“攥指成拳”的转变,取得了“1+1+1>3”的监督效果。
“针对监督检查发现存在‘未批先建’‘边建边批’‘先建后补’问题的38个项目44个事项,目前已督促完成7个项目10个事项的整改,其他事项的整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该州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坚持前移反腐关口,多维度联动加强对项目立项、规划、审批等关键环节的监督,更好地化解重大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难点堵点,确保项目全链条清廉高效推进。(查为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