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逸霏)11月23日上午,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开展“百日执行攻坚”集中执行行动,对一批涉民生、涉金融小额案件进行集中执行。与以往不同的是,此次行动带回的被执行人将作为“特邀嘉宾”,旁听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庭审。
上午10时许,14名被执行人被依法传唤到第三审判庭,参与旁听被告人毛某某拒不执行判决罪案庭审。2019年2月,城厢法院就申请执行人陈某某与被申请执行人毛某某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作出民事判决,判令毛某某支付陈某某各项经济损失52万余元。2019年11月,陈某某依法向城厢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申请执行人陈某某因此次事故造成五级伤残,丧失劳动能力,且其配偶体弱多病,尚有未成年子女需要抚养,家庭生活困难。立案后,执行法官多次敦促毛某某履行法定义务,多轮次对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房地产、车辆等情况进行查询,但穷尽调查后也未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最终只能依法裁定该案终结本次执行。
案件终本不代表法院执行行为终结,执行干警在后续终本案件管理过程中,仍不放弃对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全方位查控。功夫不负有心人,执行法官发现,2019年11月至2022年5月,被执行人毛某某名下的金融机构账户存在收入12万余元。被执行人毛某某故意隐瞒,拒不如实申报,导致判决载明的执行义务无法得到及时有效履行,其行为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城厢法院依法将相关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
法庭审理过程中,被告人毛某某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对其为逃避执行所实施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并自愿认罪认罚。在威严肃穆的庭审现场,14名被执行人神色凝重、如坐针毡,近距离感受拒执行为的严重法律后果。
“希望大家通过此案有所警醒,任何心存侥幸、意图逃避法律责任甚至暴力拒执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为了达到“判处一例,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庭审结束后,执行法官对参与旁听的14名被执行人进行了集中约谈和法治教育,通过“教育告诫+促成和解+惩戒措施”的方式,督促他们及时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
“此次庭审活动,对我触动很大,我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诚心悔过,希望法官为我组织和解……”被执行人曾某某在执行事务中心签署悔过书。此次行动执行到位54.86万元,2名被执行人当场履行完毕,7名被执行人与申请人达成和解,9名被执行人当场签下悔过书,5名被执行人被送拘,行动成效显著。
此次集中执行行动是城厢法院扎实开展“百日执行攻坚”专项行动的生动实践,也是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重要举措。城厢法院将以更高站位、更强力度、更实举措,深化执行联动机制,用足用活强制措施,坚决打击惩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以实际行动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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