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璐 严晓清
近期,南平市延平区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主动发现线索,变被动申请为主动救助,及时依职权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为未成年被害人陈某甲、陈某乙姐妹俩争取到3万元国家司法救助金。依托“检察+民政+慈善+商会”司法救助机制,南平市福清商会也向他们发放社会资助金4000元。
近年来,延平区检察院将救助线索移送纳入绩效考核清单,主动挖掘符合救助条件的线索,与区妇联、乡村振兴局会签《关于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的实施意见》《关于开展“司法救助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建立“检察+民政+慈善+商会”司法救助机制。2020年以来,共救助未成年人18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30.1万元。
责任编辑:林少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