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加入法治调研网!

人员查询 车辆查询 调研选题 地方中心 介绍信查询

法治调研网

网站首页

时政快讯
法治聚焦
政法资讯
法治建设
法治服务
当前所在:首页 > 法治观察 > 酒醉驾更严新规来了?系误读,为实验标准调整,无关公安判定阈值

酒醉驾更严新规来了?系误读,为实验标准调整,无关公安判定阈值

发布时间:2023-12-16 来源: 上海政法综治网 作者:佚名

  “酒醉驾新标准将于3月1日起实行”“判定酒驾、醉驾的标准更严了”——近日,一些自媒体发布上述消息,引发网友关注。记者从权威渠道获悉,该说法系误读,相关国家标准的调整并不涉及公安交警对酒驾醉驾违法的判定阀值。

  根据网传说法,新标准将血液中乙醇的含量分为三个等级,酒驾判定下限由50mg/100ml调整为20mg/100ml,既新标准规定血液中乙醇含量超过20mg/100mL就属于违法行为,血液中乙醇含量大于或等于80mg/100ml就属于醉驾,并据此作出结论“对酒驾醉驾判定标准更严了”。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上海现行的酒驾醉驾认定标准为血液中的乙醇含量超过20mg/100ml,醉驾标准为血液中的乙醇含量达到及超过80mg/100ml,跟新标准一致,不存在“新标准更严”之说。

  12月8日,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针对相关标准的误读及对公众造成的困惑进行说明。实际上,《血液、尿液中乙醇、甲醇、正丙醇、丙酮、异丙醇和正丁醇检验》(GB/T 42430—2023)规定了血液、尿液中乙醇、甲醇、正丙醇、丙酮、异丙醇和正丁醇的检验方法,是实验室定性和定量分析评价及质量控制的依据,不涉及“酒驾”“醉驾”的判定阈值。

  综合上述信息,相关国家标准的调整,并不影响现在公安交警在执法过程中对酒驾、醉驾的认定标准。

  目前,上海公安交警部门正结合冬季交通安全特点,严查酒后驾驶、醉酒驾驶等各类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各位驾驶员应提高安全法治意识,切实杜绝酒后驾车行为。


原文链接:http://www.shzfzz.net/node2/zzb/n4484/n4486/u1ai1669599.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法制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广告服务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法治调研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时代农业技术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法治调研网 fzdy.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