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贵州检察机关在全省部署开展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四区一高地’建设专项工作”,统筹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护航工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和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等工作,多维度推进检察履职。
“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离不开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行之有效的法律、制度就是市场主体对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预期’,有法律在,有制度在,他们的行为就有了一杆‘秤’,也有了保障,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就是将着力点落在法律服务上。”贵州省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范嗣刚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为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取得实效,今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积极探索新路径,以四个方面为抓手,为营造更好法治环境、营商环境、发展环境贡献了检察力量。
强制度,六大机制确保专项工作规范有序推进。建立案件识别机制,将33800余件案件纳入专项工作办理。建立快速办理机制,对涉专项工作案件严格依法快速办理。建立案件评估机制,对涉专项工作案件逐一开展经济社会影响评估。建立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对评查发现问题立行立改,跟进整改。建立联系企业机制,与产业园区、行业协会、企业建立联系机制。建立工作考评机制,把服务保障营商环境作为考评重要内容,激发检察人员自觉将检察履职与服务发展深度融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重公平,平等保护经营主体权益增强发展信心。坚持对所有市场主体一视同仁。一是持续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涉案的企业只要具备相关条件要求,都尽量适用,让更多企业享受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红利。二是强化诉讼监督,加大涉企案件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防止利用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纠纷、经济纠纷。三是常态化开展涉企案件羁押必要性审查和刑事诉讼“挂案”清理,跟进案件办理,推动尽快办结。
正尺度,宽严相济政策激发经营主体创业勇气。注重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对企业家经营行为涉嫌违法犯罪的,严格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一方面,对严重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破坏公平竞争、影响社会稳定的犯罪,坚持“严”的一手决不动摇。另一方面,对经营主体涉经济类轻微犯罪、主观恶性不大的犯罪,对经营中出现的失误失败给予更多理解,助力企业健康发展。
促发展,能动履职营造经营主体良好发展环境。以服务“百个”产业园区、走进“千家”企业为依托,当好企业的“服务员”,为各类经营主体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一是精准服务产业园区,深入各大产业园区调研走访,助力园区高质量发展。二是常态化开展挂点联系,各级检察院班子成员主动挂点联系本地重点民营企业和重大项目,经常性开展走访,帮助企业化解法律风险。三是扎实开展以案释法,积极培育打造典型案例,发布涉企典型案例,引导广大企业守法合规经营。
“检察院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在优化营商环境上最重要的目的其实是在维护法律的公平和正义的同时还要保护好企业的合法权益。接下来,我们将围绕发展壮大民营经济的一系列政策,部署多个专项行动,深化服务保障‘四区一高地’、建设‘百千万’行动,通过开展检察官进园区担任‘法治副园长’、‘检察长+董事长’座谈会等多项活动,听取企业法治诉求,进一步探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新渠道。”范嗣刚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