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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公安部联合挂牌督办!这些“关键词”你需要了解

发布时间:2024-01-01 来源: 河北省公安厅 作者:佚名

  为依法从重打击境外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依法从重打击境内协同犯罪人员,坚决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最高检、公安部在前期联合督办2批8起案件的基础上,近日联合挂牌督办第三批5起特大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

  这5起案件分别是福建莆田“9·06”电信网络诈骗案、重庆沙坪坝“5·11”电信网络诈骗案、江苏江阴“6·16”电信网络诈骗案、浙江温州“8·26”电信网络诈骗案、四川乐山“1·12”电信网络诈骗案。

  据介绍,这批案件均系境外电信网络诈骗集团所涉重点案件,多为组织境内人员通过偷越国(边)境方式赴境外参与诈骗犯罪活动,内部组织架构严密,境内外协同配合,参与人员众多,涉案金额巨大,有的集团还涉及非法拘禁、故意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社会影响极为恶劣。

  最高检、公安部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全国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中央政法委的总体部署,以联合督办为重要抓手,用足用好现有法律武器,持续保持对境外电信网络诈骗集团的高压严打态势,依法从重打击境外协同人员特别是提供偷越国(边)境、“跑分”洗钱、架设GOIP、收集公民个人信息等支持帮助的团伙和人员,加强追赃挽损工作,做到“打财断血”,努力夺取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打击治理新胜利。

  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再次正告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分子特别是仍在境外的犯罪分子,不要心存任何侥幸,必须认清形势,立即收手,尽快回国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依法严惩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

  最高检第四检察厅、公安部刑事侦查局有关负责人答记者问“关键词”扫描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挂牌督办第三批5起特大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最高检第四检察厅、公安部刑事侦查局有关负责人就此共同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为何连续挂牌督办此类案件?如何应对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持续高发态势?如何挽回人民群众经济财产损失?有什么针对性防范建议?这些“关键词”值得关注。

  关键词一:挂牌督办

  当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形势依然严峻,并呈现出境外诈骗集团垄断化、犯罪形式复合化、黑灰产犯罪境外化、技术对抗升级化等新特点。此前,最高检、公安部先后挂牌督办2批8起特大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案件,起到了积极效果。

  此次继续挂牌督办5起案件,目的是进一步体现政法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依法从严从重惩治,坚决遏制这类犯罪持续高发的决心和举措;进一步揭露境外诈骗集团和境内协同人员的卑劣行径,形成有力社会震慑,敦促犯罪分子认清形势、悬崖勒马、尽快投案自首;进一步揭示当前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的新趋势、新情况和社会危害,加强以案释法,教育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年轻人切实提高法治意识,提升识骗防骗能力,维护好自身合法权益,切勿跌入犯罪“陷阱”。

  关键词二:持续打击

  近年来,面对严峻复杂的犯罪形势,全国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坚决依法查处、从严惩治、协同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

  全国公安机关持续深入开展“断卡”“断流”“拔钉”等专项行动,不间断地派工作组赴有关国家和地区开展警务执法合作,先后捣毁多个赌诈窝点,抓获并遣返一大批涉诈犯罪嫌疑人。去年以来,先后发起集群战役210次、组织区域会战4次,抓获境内关联违法犯罪人员11.2万余人;抓获境外“回流”犯罪嫌疑人5.6万余名,包含“金主”150余人、“蛇头”1000余人。

  全国检察机关会同公安机关加强案件研判和工作会商,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案件的指导力度。2022年以来,起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5万余人,起诉前端为诈骗分子提供个人信息、技术支持、引流推广等帮助的犯罪22万余人,起诉后端利用“跑分平台”、虚拟货币等进行“洗钱”等犯罪15万余人,起诉偷越国(边)境犯罪3万余人。

  关键词三:从重打击

  近期,中央政法委会议强调,要依法从重打击境外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依法从重打击境内协同犯罪人员。

  落实好这一责任,关键是要加强办案协作配合,用足用好现有法律规定,从定罪、量刑、财产处置等各方面落实从重惩治要求——

  深挖案件线索,全面精准打击。要聚焦重点国家(地区)和重大案件,依法严厉打击跨境电信网络诈骗以及由此衍生的拐卖人口、故意伤害、非法拘禁等严重暴力犯罪,深挖在境外滋生发展的黑恶势力。依法严厉打击境内从事“跑分”洗钱、架设GOIP、收集贩卖公民个人信息、组织运送偷越国(边)境的黑产团伙。在办案过程中,坚持打团伙、摧网络、斩链条,深挖严打组织者、领导者及幕后“金主”。

  及时批捕起诉,形成有力震慑。对境外“回流”人员和境内协同人员,符合逮捕条件的,依法及时批准逮捕;符合起诉条件的,依法从严追诉。在提出自由刑建议的同时,同步提出罚金刑、没收财产刑、职业禁止、禁止令的量刑建议。

  加强行刑衔接,形成打击合力。对于不构成犯罪但涉嫌违法的,公安机关依法作出或移送相关行政执法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对于决定不起诉但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检察机关提出行政处罚的检察意见,移送有关行政执法机关处理。对于曾因从事电信网络诈骗活动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公安机关根据犯罪情况和预防再犯罪的需要,决定自处罚完毕之日起六个月至三年以内不准其出境,并通知移民管理机构执行。

  关键词四:追赃挽损

  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的追赃挽损成效,关乎人民群众满意度和安全感,也是切断诈骗犯罪分子与境内利益链条的有力举措。

  ——依法查封扣押冻结。从办案初期,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加大对涉案财产的审查甄别,全面追查涉案资金流向用途,准确认定涉案财产性质归属。一经查明系犯罪所得及其产生收益的,依法及时查封、扣押、冻结。

  ——督促主动退赃退赔。综合考量犯罪嫌疑人退赃退赔的意愿、能力、数额等情况,将此作为判断犯罪嫌疑人是否真诚悔罪、自愿认罚的重要标准,督促其主动退赃退赔。对于拒不退赃退赔、有退赔能力但退赔数额明显偏少的,依法从严处罚。

  ——及时返还受害群众。在办案过程中,对应当返还被害人的合法财产,权属明确的,依法及时返还;权属不明的,在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后,按比例返还被害人。

  关键词五:做到“四不”

  结合近期所办理案件,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坚决做到“四不”。

  一是不轻信。对于网络上、朋友圈里发布的“高薪招聘”“出国招工”等就业信息,切勿轻信,被所谓的“高薪”蒙蔽双眼。

  二是不贪利。不要被网络上那些低收入、高回报的理财信息所蒙蔽,不要对所谓的内幕信息、专家意见所动心。

  三是不点击。不要点击任何来路不明的网页链接,不要扫描任何来路不明的二维码,不要安装任何来路不明的App软件,尤其是坚决杜绝安装网络赌博、裸聊等软件。

  四是不泄露。不随意在网络上向他人泄露自己或家人的身份信息、银行账户、家庭住址、联系方式等,尤其是不随意加入陌生的QQ群、微信群、共享屏幕。

  目前,未成年人和老年人正逐步成为诈骗犯罪重点对象。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建议,要围绕粉丝打赏、游戏装备、保健品、养老投资等重点领域,开展案例警示教育和识诈防诈知识普及。


原文链接:http://gat.hebei.gov.cn/default.php?mod=article&do=detail&tid=35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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